夏朝作為一個,以一國統領天下萬國的統一的中央集權專制國家,為了統治被統治階級,則必然要有一定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人員,也就是官員制度和官員。
但是礙於夏朝沒有流傳下來相關文字資料,所以只能通過後世文獻來側面了解夏朝的官員制度。雖然後世對夏朝的追訴文獻會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但從反面來看,也有一定的真實性。所謂的真實性,一部分來源於繼承性,也就是任何文明都有其發展過程,比如說通過漢代的制度可以窺探到秦朝的制度;另一部分來源於上古時代信息的口口相傳,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史記》中對殷商帝王世系的記載與近現代發掘出的甲骨文記載竟相差不大。
基於以上觀點,筆者打算通過一些後世文獻的記載,來梳理出夏朝及夏以前的官職,進而刻畫出夏朝官員制度的基本面貌。並用社會學和政治學的一般理論加以考察,因沒有實際證據支撐,所以謂之漫談。如有紕漏,企盼斧正。
一、黃帝時代:官員制度的萌芽階段
文獻典籍中記載,黃帝因曾見到過天上的雲彩顯現祥瑞之象,所以就用雲彩來命名官職:青雲、縉雲、白雲、黑雲、黃雲,分別對應周朝時的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中官司徒,分別執掌祭祀、軍事、刑法、農業、禮教[1]。另外還設有左監,右監,用於監察天下邦國部落[2]。
相傳黃帝的母親名為附寶,在野外看見北斗七星附近的閃電,有感懷孕,生下黃帝[3]。與之類似的例子還有,有邰氏之女姜嫄踏巨人腳跡,懷孕而生周人始祖后稷[4];女修吞燕子蛋懷孕生下秦人的始祖大業[5]。這種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始祖傳說明顯帶有母系氏族社會的烙印。黃帝之後,這一支氏族就以男性血統計算世系了[2]。也就是說如果黃帝降生的傳說是自上古口口相傳下來的,那就能說明黃帝時代,他所在的部落正是踏入父系氏族社會階段。
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轉變,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結果。生產力的提高促進了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等行業的發展。這些勞動密集性產業的發展,需要更強壯的勞動力,與女性相比,男性顯然更具優勢。慢慢的,男性依靠經濟上的優勢,在社會生產和生活中佔據了統治地位。在初期,生產力較低,不會產生太多的剩餘財富,當然沒有私有制,更沒有階級產生。
從黃帝時代的生產力發展水平來看,不可能會出現專職的管理人員。這時,黃帝氏族的每位成員都必須參加勞動才能生存,因為沒有足夠的剩餘財富來供養專門的管理人員。所以,古籍中所記載的黃帝時期設置的官職,可信度不高。兼職的祭祀人員可能存在,但是也只限於兼職。
二、唐堯時代:官員制度的發展階段
文獻典籍中記載,唐堯時期有羲和二氏、四岳、共工、驩huān兜、鯀gǔn等處理政務的人或者氏族[2]。其中關於羲氏、和氏兩氏族的職責記載最清楚,二氏掌管曆法,負責向民眾提供準確的節令,以指導農業生產:命令羲仲,住在東方,迎接日出,根據白夜時長以及朱雀七宿中的星宿初昏時出現的位置,來確定春分時間,用來指導春耕;命令羲叔,住在南方,根據白晝時長以及蒼龍七宿中的心宿初昏時出現的位置,來確定夏至之時,以指導民眾夏季的勞作;命令和仲,居住在西方,根據白晝時長以及玄武七宿中的虛宿初昏時出現的位置,來確定秋分之時,以指導民眾進行收穫;命令和叔,住在北方,根據白晝時長以及白虎七宿中的昴mǎo宿初昏時出現的位置,來確定冬至之時,以指導民眾儲存食物以過冬。
...在神話中羲和是一位女性太陽神,生有十個太陽[6]經過黃帝、顓zhuān頊xū、帝嚳kù三代首領的發展(暫按《史記》世系論),到堯時代,社會生產力有了較大的提高,產生的剩餘財富可以用來供養少量的管理人員。最明顯的是,堯以前都是黃帝、顓zhuān頊xū、帝嚳kù親自製定曆法的,而到了堯時代,出現了羲、和二氏,專門執掌曆法。但是要注意的是,這時氏族的事務被劃分了門類,但是沒有設立對應的官職名稱,對處理事務的這些"官員"是直呼其名。所以唐堯時代還沒有產生正是的官吏制度。
三、虞舜時代:官員制度的產生階段
古文獻中記載,"禹、皋gāo陶yáo、契xiè、后稷、伯夷、夔kuí、龍、倕chuí、益、彭祖自堯時而皆舉用,未有分職"。虞舜任禹為司空,負責平治水土;棄為后稷,負責農業,教民眾按時耕作;契為司徒,負責禮教,教化萬民;皋陶為士,負責刑罰;垂為共工,統領各種工匠;益為虞,主管山澤;伯夷為秩宗,主管祭祀;夔為典樂,掌管音樂;龍為納言,負責收集民情及傳達舜的旨意[2]。
可以看出到了虞舜時代,有了專門的官位及官職名稱,相應的有了正式的官制。這些職位所管理的事物,不僅僅是與社會經濟緊密相關的農業、林業、手工業,還有祭祀、典樂等上層建築。如此成熟的官員體制,在那個時代會存在嗎?
唐堯之前所謂"天子"之位的傳承關係是,黃帝傳給孫子顓頊,顓頊傳給侄子帝嚳,帝嚳傳給了兒子摯,摯傳給了兄弟堯[2]。可見堯之前強大的黃帝部落的首領選拔範圍原本一直限於其氏族內部。這一傳統,在虞舜時期卻被打破了。虞舜在繼位之前卻是個平民,他以姻親之族而成為首領的。這一現象表面上看來仍是黃帝部落的延續,實際上則已是黃帝部落衰落,虞舜部落興起。強大的軒轅氏一統中原的局面在延續多代後結束了,虞舜部落在其內部以姻親之族的面目興起。而隨後的夏禹取代虞舜,則採用了功臣這一更加直接的方法來取得了統治權[7]。也就是說自堯舜時代起,中原不再是一氏之中原,而是由多氏族部落聯盟統治。這一聯盟凌駕於各氏族部落,實行的是統一管理,聯盟領導人由氏族部落首領組成的議事會推舉產生。
這一社會變革的實質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導致的,隨着生產力的發展,剩餘財富越來越多,能夠從生產勞動中解脫出來的人也越來越多,私有制和階級也逐步產生。發生暴力犯罪、部落衝突的可能性也越來越大,皋陶作刑,虞舜流四凶就是最好的例子。因此需要處理的政務也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以上因素促生了官員制度的產生。所以,虞舜時代設立上述官職,除官職名稱、種類與實際不一定相符之外,官員制度正是產生這一點是能夠肯定得。
四、漫話夏朝官員制度
大禹因平治水土、平定三苗有大功,被推舉為聯盟首領(詳見;;;;;;;),這時與虞舜時代相比,社會結構沒有發生大的變化。直到夏後啟時,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動,那就是奴隸制的產生。作為單個氏族,夏後氏與當時其他氏族在最高首領一職的傳承上並無不同,基本上是父死子繼,世襲相傳。例如堯子丹朱、舜子商均雖沒有繼任天子之位,但是卻作為嗣子,繼承了自己氏族的統治權[2]。夏後啟建立夏朝之前聯盟最高權力的轉移,不管是"禪讓"還是隱藏在背後的爭奪,都不曾由某一氏族長期控制過。直至夏後啟是,夏後氏世襲了這一最高權力,建立了我國第一個具有中央集權性質的統一專制國家。
相較於原始氏族社會,奴隸社會有着更激烈的階級矛盾,即奴隸主與奴隸之間的矛盾。奴隸主階級如果想要更好的統治奴隸,必然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因此,比虞舜、大禹時代更健全的官員體制便有了存在的客觀條件。
夏後啟在滅有扈氏時,戰前召集六卿做總動員,來解釋這場戰爭的合理性[8]。在這裏出現了"六卿"這個稱謂,這個職位既掌軍事也掌政務,應該是將司空、后稷、司徒、士、共工、虞、秩宗、典樂、納言等官職做了合併歸類,這六個官職應該直屬夏王管轄。如果記載屬實,六卿應該與後世的六部有淵源。
除此之外,還出現了執掌宮廷飲食等後勤工作的庖正(少康曾做過有虞氏的庖正),執掌車馬的車正,執掌畜牧業的牧正(少康曾做過有仍氏的牧正)[9]。至於其它官職名稱,則不可而知了。
[1]《史記集解》
[2]《史記·五帝本紀》
[3]《史記正義》
[4]《史記·周本紀》
[5]《史記·秦本紀》
[6]大猩猩叔叔Ray, https://m.zcool.com.cn/work/ZMzIwODczNTI=.html
[7]何艷傑,2002,五帝時代的酋邦輪迴與中國早期國家形成[J]
[8]《史記·夏本紀》
[9]《左傳·襄公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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